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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职尽责 安全守护——关于不提倡学生骑电动车上学的告知书

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们:

随着社会的发展,电动车因其经济实惠、方便快捷等特点,成为了许多家庭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,但交通出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学生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。

目前调查发现我校部分学生存在开二轮电动车上学的情况,存在如下安全隐患:

1、我校学生大部分属于未成年人,不熟悉交通法规,存在骑电动车不戴头盔、违规带人、逆道行驶、闯红灯、超速等违规行为。

2、个别学生在骑电动车上放学路上发生多次交通事故,致多人受伤,影响工作和学习。

3、车辆违规停放,影响市容市貌。

4、个别学生骑无证无牌电动车,个别学生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相关规定,存在安全隐患。

在此,学校特向您提出不骑电动车的倡议:

 

家长学生一起掌握相关法规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,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,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。

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车酿成事故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88条规定,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,监护人如果尽到监护责任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

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,温州电动车载人的规定如下:

1. 驾驶电动自行车时,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。

2. 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且需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。

3. 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。

 

学生骑电动车的危害

1.攀比心理

很多学生骑电动车,完全是出于攀比心理、虚荣心作祟、盲目跟风,这样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。

2.学生骑行惨剧常发生

电动车虽便捷,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,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,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。

3.冲动易发安全事故

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,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,容易引导交通安全事故

4.搭载引发意外惹经济纠纷

某些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,如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,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,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。

5.危险动作危及生命安全

有些学生骑电动车(甚至是超标电动车、摩托车)喜欢在路上玩漂移、比超车,做出一些危险的动作,既危及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。

6.随性驾驶造成危险

学生往往还不熟悉交通法规,经常出现超速、超载、逆行、带人、随意占有机动车道、随意变更车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,造成极大的危险。

7.不戴头盔易成惨案

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,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,不戴头盔。一旦发生危险,很容易配成惨祸。

倡议风险防控要点

一、文明驾驶 安全第一

1. 确保电动车车况良好,可以正常行驶。一定要佩戴安全帽,保障头部安全。

2. 骑车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在道路上不逆行、不闯红灯,在路口处要减速慢行、瞭望四周后再通过。

3. 骑行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,不与同行的同学并排骑车聊天、嬉戏打闹,避免分散注意力而引发安全事故。

4.遇到行人要主动避让,特别是在人流量较大的区域,要提前减速并礼让行人先通过。

5.控制骑车速度,避免因车速过快而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。

二、规范停车 和谐交通

1. 自觉将自行车有序停放在校园内规定的停车区域内,不得停在校门口,以免产生安全隐患。进校门前减速后下车推行进入校内指定停车区域。

2. 停车过程中保持安静,避免大声喧哗、嬉戏打闹等不文明行为。

3. 若停车区域有其他同学正在停车,应礼貌等待,不要争抢停车位。

4. 停车时确保自行车摆放整齐,可按照停车线的方向和位置,将自行车的车身与其他车辆平行放置,且车头保持一致。

5. 有序停车,确保能进能出。

三、时刻谨记 安全教育

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、学校最关心的问题。一定要充分学习认识到不规范骑电动车的危害性,加强孩子上下学的监管和教育,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,把好第一道关共同保障孩子的安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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