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全面落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, 推进我市师德专题教育“三大工程”,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,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、机制化。现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,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师德专题教育,守牢师德底线
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 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,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,严格制度规定,强化日常教育督导。要切实加强师德教育,强化法治教育、纪律规范教育, 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精神追求,自觉规范从教行为, 坚决筑牢师德底线。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场合有违背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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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,不得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传播不当言论;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,不得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文化,不得在校园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;不准组织、参与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,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,不得向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;不准讽刺、歧视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严禁虐待、猥亵、伤害学生;不准索要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,不得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,不得利用对学生的影响从事推销商品、服务等营利性活动;不准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,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。全市所有中小学校(幼儿园)必须于 9 月 1 日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《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“六不准”》,并签订承诺书。
二、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学校要于 9 月 15 日前开展全面自查检查,不遗漏一所学校,不遗漏一位教职员工。专项检查要敢于动真格,抓住“典型”,保持对违规行为顶格处罚的高压态势。对群众反映强烈、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,各县
(市、区)务必要重拳出击,迅速处理,作为本地区的师德教育“警示案例”,并在查处后 7 日内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。市教育局将组织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局直属学校开展交叉检查,一查有无教育到位,二查有无彻底排摸,三查有无严肃处理。对问题多发、整治不力的地方和学校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。
三、强化负面案例警示教育
各地各校要落实“师德警示宣教工程”要求,把警示教育作
为师德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,于 9 月 10 日前每所学校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,特别要用好本地和本校查实的教师身边典型案 例,编制负面清单,教育引导教师以案为鉴、以案明纪。引导教师讲政治规矩,遵守课堂教学纪律,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自觉抵制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行为。
四、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
各地各校要大力宣传我市广大教师阳光美丽、爱岗敬业、甘于奉献、改革创新的新形象。深入挖掘优秀教师典型,综合运用“我的教育故事”宣讲、先进事迹报告会、媒体宣传、授予荣誉等手段,用身边的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,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,形成校校有典型、榜样在身边、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。